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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“张謇杯”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申报作品初审结果

时间:2021-08-09 | 栏目:文件通知 | 点击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
  根据《关于举办2021“张謇杯”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》(装备中心〔2021〕9号)要求,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自制教具作品的基本情况、参评资格、作品内容进行了初审。现将通过初审的作品予以公示(附件),具体内容可在我中心网站(http://www.zbzx.edu.cn)进行查询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(8月2日至8月10日)。

  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,可具名(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)以书面形式(邮寄或传真)向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反映,经查明反映情况属实的,组委会将做相应处理。

  联系人:侯明辉、王煜琪   联系电话:010-62514748  62514734  传真:010-62514733

 

  异议材料邮寄地址: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科研处收(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,邮编:100080)

信封请注明:2021“张謇杯”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申报作品初审结果异议材料。

 

 附件:2021“张謇杯”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申报作品初审结果名单.pdf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7月28日

 
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技术与装备管理中心(处、办)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、教育科学研究院、教师发展学院、教育学院、电化教育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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